公告日期:2021-06-01
公告编号:2021-012
证券代码:832282 证券简称:智途科技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江苏智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管理人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江苏智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未能在 2021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2020 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
票停复牌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5 月 6
日增加强制停牌事项。
截至 2021 年 6 月 1 日,公司未能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若公司
未能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作出(2021)苏
10 破申 8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江苏智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智途公司”)的破产清算(预重整)案,并于 2021 年 4 月 1
日指定江苏华朋律师事务所担任智途公司管理人。扬州市中级人民法
院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作出(2021)苏 10 破 6 之五号民事裁定书,
裁定批准江苏智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途公司”)的《重整计划》。
公告编号:2021-012
《重整计划》开始实施后,重整投资人将成为智途公司的唯一股东,根据《公司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智途公司将不再符合新三板挂牌公司条件,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但本次重整尚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如有相关疑问,可通过下列方式联系:
联系人:吴律师 联系电话:19951813677
联系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星耀天地商务楼 1 号楼 12 楼江
苏华朋律师事务所
特此公告。
江苏智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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