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6-01
中信建投
关于江苏智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中信建投作为江苏智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履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行信息披露义务
1 未在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存在被终止挂牌风险 是
2 其他(不符合挂牌公司基本条件)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江苏智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未能在 2021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2020 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停复牌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规
定,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5 月 6 日增加强制停牌事项。截至 2021 年 6 月 1 日,
公司未能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若公司未能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2、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作出(2021)苏 10 破申
8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江苏智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途公司”)
的破产清算(预重整)案,并于 2021 年 4 月 1 日指定江苏华朋律师事务所担任
智途公司管理人。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作出(2021)苏 10
破 6 之五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江苏智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整计划》。《重整计划》开始实施后,重整投资人将成为智途公司的唯一股东,根据《公司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智途公司将不再符合新三板挂牌
公司条件,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但本次重整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 对公司的影响
若公司未能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若《重整计划》实施完毕,智途公司将不再符合新三板挂牌公司条件,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积极向公司了解相关情况,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妥善处理相关风险事项,后续主办券商将进一步跟进上述风险事项的进展并督促公司及时披露。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江苏智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中信建投
2021 年 6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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