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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4-29 22:27:21 股吧网页版
智途科技: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4-29


证券代码:832282 证券简称:智途科技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江苏智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
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批准本次会议。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不设网络投票方式。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22 日上午 10:00。

预计会期 0.5 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2282 智途科技 2020 年 5 月 15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江苏信息服务产业基地(扬州)二期 11 号楼 B 栋 2 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9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积极推动公司业务发展。现将公司《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9 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重大决策程序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合法合规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保障股东权益,积极推进公司规范治理。现将公司《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
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或 www.neeq.cc)上披露的《江苏智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002 及《江苏智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03)。
(四)审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江苏智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或 www.neeq.cc)上披露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江苏智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0-009)。
(五)审议《董事会关于 2019 年度审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或 www.neeq.cc)上披露的《江苏智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19 年度审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说明》(公告编号:2020-010)。
(六)审议《关于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编制 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七)审议《关于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 2019 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报表数据编制了 2020
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八)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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