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8-25
公告编号:2020-023
证券代码:832282 证券简称:智途科技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江苏智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司法冻结的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股权司法冻结概述
(一) 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何小军持有公司股份 2,950,000 元被司法冻结。该司法冻结期限为
2020 年 5 月 21 日起至 2022 年 5 月 20 日止。
(二) 发生本次股权司法冻结的原因
公司与江苏诚创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存在民间借贷纠纷。2020 年 5 月上旬,
公司收到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0)苏 1002 执保 302 号《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江苏诚创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措施,请求冻结江苏智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 295 万元或查封其等值财产。因银行账户被冻结,进出款项比较困难,故公司通过先支付部分款项,在取得江苏诚创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与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同意后,用公司法人何小军名下智途科技等值(295 万元)股权作为担保,申请解封冻结的银行账户。冻结期限为两年(自 2020
年 5 月 21 日至 2022 年 5 月 20 日)。
(三) 本次股权司法冻结对公司的影响
所涉及的股份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
包括本次冻结股份在内,如果全部被冻结股份被行权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
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司法冻结未对公司经营产生影响。
公告编号:2020-023
二、 股权司法冻结所涉股东情况
股东姓名:何小军
是否为控股股东:是
公司任职:董事长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23,311,200、28.53%
股份限售情况:13,750,000、16.83%
三、 备查文件目录
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江苏智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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