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18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瑞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治
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核查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挂牌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相关要求,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对江苏瑞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恩电气”或“公司”)2021 年度的公司治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内容如下:
一、瑞恩电气内部制度建设、机构设置、董监高任职履职、决策程序运行、治理约束机制相关情况
1、内部制度建设
瑞恩电气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业务规则建立完善了公司章程,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承诺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印鉴管理制度、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机构设置
瑞恩电气董事会共 5 人,无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共 3 人,其中职工代表监
事 1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 3 人,其中 2 人担任董事。
2021 年度瑞恩电气不存在如下情形:(1)公司出现过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的情形;(2)公司出现过董事会到期未及时换届的情况;(3)公司出现过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的情形;(4)公司出现过监事会到期未及时换届的情况;(5)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3、董监高任职履职
(1)瑞恩电气董监高履职情况:
事项 是否存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 否
定的有关情形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 否
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尚未届满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采
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 否
分,期限尚未届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监事 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其任职期间担任公司 否
监事
公司未聘请董事会秘书 否
超过二分之一的董事会成员具有亲属关系(不限于近亲属) 是
董事长和总经理具有亲属关系 是
董事长和财务负责人具有亲属关系 否
董事长兼任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董事会秘书 否
总经理兼任财务负责人或董事会秘书 否
财务负责人不符合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具 否
有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的要求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投资与挂牌公司经营同类业务的其他企业 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的企业与公司订立除劳务/聘任 是
合同以外的合同或进行交易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否
董事连续十二个月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超过期间董事 否
会会议总次数二分之一
①瑞恩电气超过二分之一的董事会成员具有亲属关系(不限于近亲属)
瑞恩电气董事王良明与董事王晓峰系父子关系,董事徐伟系王良明配偶妹妹之子,故公司超过二分之一的董事会成员具有亲属关系。
②董事长和总经理具有亲属关系
公司董事长王良明与总经理王晓峰系父子关系,故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具有亲属关系。
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的企业与公司订立除劳务/聘任合同以外的合同或进行交易
司江苏中泰新材料有限公司租赁厂房及设备,预计 2022 年度交易金额为 901,200元。
前述情况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除前述情况外,瑞恩电气公司治理较为规范。
4、决策程序运行
(1)2021 年度瑞恩电气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情况:
会议类型 会议召开的次数(次)
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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