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6-27
证券代码:832289 证券简称:沧运集团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沧州运输集团股份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售沧州银行部分股权的议案》,公司拟将持有的参股公司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州银行”)800 万股股份以人民币 1,520 万元的价格出售给沧交发(天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后,交易对手方沧交发(天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未与公司签署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出售方案未实际履行。现公司根据经营管理及发展需要,拟变更出售沧州银行部分股权的方案,将沧州银行 800 万股股份以人民币 1,680 万元的价格出售给黄骅市天华科工贸发展有限公司。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之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是参照沧州银行净资产和实际市场转让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出售资产总额 1,680 万元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960,369,116.41元的比例1.75%、期末资产净额127,936,812.52元的比例 13.13%,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认定标准,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出售沧州银行部分股权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次事项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黄骅市天华科工贸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南大港管理区
注册地址:南大港管理区
注册资本:5600 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科技产品开发;五金制品生产;销售重油、渣油、润滑油、燃料
油、石油沥青、钢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法律、法
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才能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取得审批许可证明后方
能营业)**
法定代表人:刘立峰
控股股东:刘立峰
实际控制人:刘立峰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双金路 2 号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8 年 9 月 2 日,注册资本 61.48 亿元,住
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双金路 2 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银行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本次股权转让前,公司持有沧州银行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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