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25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沧州运输集团股份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广发证券作为沧州运输集团股份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信息披露 未能规范履行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 是
划转的信息披露义务
(二) 风险事项情况
沧州运输集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沧运集团”或“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6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下发的《持股 5%以上股东
每日持股变化名单》《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2023 年 8 月 15 日,
公司控股股东河北冀春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春化工”)通过执行法院裁定,减持沧运集团股份 4,350,000 股。本次股东持股情况变动前,冀春化工直接持有沧运集团股份 26,018,800 股,占比 26.0188%,通过受托表决权拥有权益15,650,000 股,占比 15.65%,上述合计占比 41.6688%;本次股东持股情况变动后,冀春化工直接持有沧运集团股份 21,668,800 股,占比 21.6688%,通过受托表决权拥有权益 15,650,000 股,占比 15.65%,合计占比 37.3188%。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了《沧运集团:关于股东持股情况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冀春化工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仍未披露
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已被司法划转,且经公开网络信息查询,控股股东存在其他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形,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及时披露相关公告,存在信息披露违规的情形。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了《沧运集团:收购报告书(修订版)》,控股股东即收购人承诺:“自本次收购后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收购的沧运集团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收购仍处于收购过渡期,即收购人自签订收购协议起,尚未按照《沧运集团:收购报告书(修订版)》披露的本次收购基本情况将全部相关股份完成过户。收购人在收购过渡期内发生减持,存在未能履行公开承诺的情形。
三、 主办券商提示
广发证券已经履行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职责,自主办券商知悉日起持续督
促公司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已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补充披露《沧运集团:
关于股东持股情况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冀春化工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仍未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密切关注上述事项,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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