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16
公告编号:2024-033
证券代码:832292 证券简称:曙光电缆 主办券商:金元证券
扬州曙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扬州曙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勤勉、严谨、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二、关于核销坏账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核销的坏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就该核销坏账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核销的坏账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和财务状况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涉及公司关联单位和关联人;公司对已核销坏账进行登记备查账目,不影响债权清收工作。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坏账核销事项。
独立董事:陆万斌、尹小红、胡吕银
2024 年 8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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