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0
公告编号:2022-022
证券代码:832293 证券简称:日高股份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浙江日高智能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百九十一条 公司、股东、董事、 第一百九十一条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 定的纠纷,投资者与公司之间出现纠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解决。 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公司住所地有管
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新增条款(后续条款顺序依次变更) 第一百六十六条 若公司申请股票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
应当充分考虑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对异
议股东作出合理安排。公司应设置与终
止挂牌事项相关的投资者保护机制。其
中,公司主动终止挂牌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应该制定合理的投资者保
护措施,为其他股东的权益提供保护;
公告编号:2022-022
公司被强制终止挂牌的,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应该与其他股东主动、积极协
商解决方案。公司已获同意到境内证券
交易所上市或者以获得上市同意为终
止挂牌议案生效条件的除外。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为了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三、备查文件
《浙江日高智能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浙江日高智能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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