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8-20
关于对武汉钮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
年报问询函【2020】第 430 号
武汉钮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钮威科技)董事会并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我部在挂牌公司年度报告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保留意见审计事项
你公司 2019 年财务报告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为:
(1)存货管理
2017 年 12 月 3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间,你公司仓库人员更
换频繁,交接工作不及时,无法提供与账面一致的期末存货清单及出库、入库单据;你公司无单独成本会计与审计人员接洽并向其提供成本核算资料,导致年审会计师无法实施有效的审计程序,对截至 2018年 12 月 31 日的存货余额、跌价准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等项目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年报显示,你公司对前期存货事项进行会计差错更正,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对你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更正事项及对以前年度审计的财务报表的影响进行了专项鉴证。《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显示,你公司前期会计差错事项调减 2018 年对归母净资产1,208.64 万元(比例-22.69%),调减 2018 年对归母净利润 1,208.64万元(比例-503.63%),并导致 2018 年由盈转亏。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你公司出具了《关于武汉纽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更正事项的专项鉴证报告》(简称《专项鉴证报告》)。该《专项鉴证报告》显示,因上述存货管理相关事项,年审会计师无法对你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更正事项发表鉴证意见。
请你公司:
(1)说明 2018 年年审期间未能向年审会计师提供与存货等项目必要资料的情况下,2019 年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整的具体依据及合理性;
(2)说明公司委托年审会计师对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专项鉴证意见,但年审会计师无法对你公司相关调整发表意见并于 2019 年审计报告中对存货相关事项持保留意见的原因;
请年审会计师说明你所接受委托对公司会计差错事项出具鉴证意见,但无法对其更正事项发表鉴证意见的原因及合理性。
(2)应交税费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你公司应交税费期末余额为 1,766 万
元,你公司部分税金未及时申报及缴纳,导致年审会计师无法判断相关事项对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请你公司说明未及时申报上述税金的原因以及年审会计师无法对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进行判断的原因。
2、关于年报审议情况
你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董事叶小舒因你公司召开董事会时尚不能提供定稿数据,导致其无法进行收益决策,故投反对票。
请你公司:
(1)结合审计工作安排及预计报告披露时间,说明未能提供定稿数据的具体情况(如:年报未编制完成、年审会计师尚未能提供经审计数据、管理层与年审会计师就财务数据存在分歧等情形)及原因;
(2)说明未定稿财务数据与最终披露财务数据在哪些方面及项目存在差异、差异规模、存在差异原因及差异处理情况;以及最终披露财务数据是否经董事会审议。
请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 9 月 3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
报送我部(nianbao@neeq.com.cn),同时抄送主办券商;如披露内容存在错误,请及时更正。
特此函告。
公司监管一部
2020 年 8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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