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3-22
证券代码:832309 证券简称:凯翔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河北凯翔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2 年 2 月 25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22 年 3 月 18
日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河北凯翔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
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原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原有限公司的股东现为股份公司发起人;公司在石家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河北凯翔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Hebei Kaixiang Electrical Technology Co.,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石家庄市鹿泉区望山路 79 号。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520.5 万元。
第六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2005 年 1 月 11 日至 2025 年 1 月 10 日。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董
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敬业求实、创新高效。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机电一体化产品的生产;通讯
设备(卫星地面接收设施除外)、电子产品、电力设备、计算机设备、机电一体化产品、仪器仪表、计算机软件的技术研发、产品销售、租赁服务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有房屋租赁、转售水电,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决定禁止或者限制的项目,不得经营;需其它部门审批的事项,待批准后,方可经营)。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公司股票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登记存管。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
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六条 公司发起人及其认购的股份数、持股比例、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如下:
序 发起人 认购股份数 持股比例 出资形式 缴纳期限
号 (万股) (%)
1 张阿敏 1410 47 净资产 已完全缴纳
2 李彦钢 1350 45 净资产 已完全缴纳
3 崔振国 240 8 净资产 已完全缴纳
合计 3000 100 ---- ----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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