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1-27 17:13:47 股吧网页版
凯翔科技:对外投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27


公告编号:2024-019

证券代码:832309 证券简称:凯翔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河北凯翔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丰富公司商业资源,实现公司资产保值增值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保证公司运营资金充足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青岛芯能方华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投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510 万元。公司本次以自有闲置资金投资青岛芯能方华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1、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2、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公司经审计的 2023 年度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195,869,750.30 元、期末
净资产为 111,235,014.40 元,本次拟投资金额为 5,100,0000 元,占公司期末资产总额的 2.60%,占期末净资产的 4.58%,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告编号:2024-019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
投资,本次投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第九条规定: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以上。本次拟投资金额为 5,100,000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58%,未达到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金融资产的具体内容

投资对象:青岛芯能方华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告编号:2024-019

管理人:私募基金管理人为北京芯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登记编号为 P1073542。

经营期限:自 2023 年 11 月 9 日起,私募投资基金存续期限为 5 年,其中投
资管理期 3 年,退出期 2 年。

私募基金投资标的:基金资金主要用于投资芯片半导体等高科技产业相关企业。

认购金额:公司认购金额总计不超过 510 万元。

(二) 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资产 □股权 □其他具体方式

公司以现金出资投资,现金来自……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