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12
公告编号:2024-022
证券代码:832311 证券简称:联程旅游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联程合众(大连)旅游项目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收到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通知的情况
联程合众(大连)旅游项目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8 月 12 日收到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海证券”或“主办券商”)出具的《江海证券关于单方解除与联程合众(大连)旅游项目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协议的通知》。
二、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通知的主要内容
2018 年 9 月 17 日,公司与江海证券签订《持续督导协议书》,约定持续督
导费 15 万元/年,公司应于每年元月 15 日前全额向江海证券支付本年度的持续
督导费。截至 2024 年 8 月 12 日,公司尚欠江海证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费 15 万
元、2022 年度持续督导费 15 万元、2023 年度持续督导费 15 万元、2024 年度持
续督导费 15 万元,合计人民币 60 万元。在上述持续督导期间内,江海证券一直依照协议约定履行持续督导工作职责,但公司未按照协议约定足额支付持续督导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第四十三条
的相关规定,江海证券已分别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2024 年 5 月 21 日和 2024
年 5 月 31 日向公司履行了法定的催告程序,公司至今仍未足额缴纳,同时,江海证券在最后一次催告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未因对公司持续督导勤勉尽责问题,被全国股转公司采取除口头警示、约见谈话和要求提交书面承诺外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或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因此,江海证券将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单方解除与公司的持续督导协议。江海证券与公司签订的持续督导协议自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无异议函生效之
公告编号:2024-022
日起解除。在江海证券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公司若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持续督导工作的,存在被全国股转公司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若公司对江海证券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存在异议的,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江海证券提出书面异议。
三、尚未支付原因
公司经营困难,资金紧张,无力支付相关款项。
四、对公司的影响
江海证券将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江海证券与公司签订的持续督导协议自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无异议函生效之日起解除。若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公司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持续督导工作,公司股票将会停牌。在江海证券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公司若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持续督导工作的,存在被全国股转公司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江海证券关于单方解除与联程合众(大连)旅游项目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协议的通知》
联程合众(大连)旅游项目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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