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23
关于对四川君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的年报问询函
公司一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 291 号
四川君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君和环保)董事会、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我部在挂牌公司 2022 年年报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关于经营业绩
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95,961,007.59 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584.55%,你公司解释营业收入的增长系子公司报告期内油基岩屑处置量大幅增长以及工程项目增加所致,其中工程收入32,485,662.86 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3,211.34%,处置收入 55,529,441.83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767.77%。报告期内,你公司毛利率为 44.60%,去年同期毛利率为 0.23%。
请你公司:
(1)结合新增订单、新增客户、市场形势、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收入确认政策,说明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实现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收入确认时点是否发生变化,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结合业务模式、相关产品的销售单价与单位生产成本、工程业务的成本归集方式,说明毛利率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上述问题回复的真实性、准确性发表意见,并结合针对营业收入、营业成本采用的具体审计程序、获取的
审计证据,说明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等财务数据是否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真实经营情况。
2、关于合同资产与资产减值损失
截至报告期末,你公司合同资产余额为 5,711,562.11 元,均为未到期的质保金。截至报告期末,合同资产减值准备余额为 2,216,713.21元,较期初增加 919,219.60 元。报告期内,你公司发生资产减值损失-2,656,584.40 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244.85%。你公司解释资产减值损失的变动系本年收回以前项目的质保金,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减少所致。
请你公司:
(1)结合主要交易对手方名称、信用风险、报告期内新增质保金和收回质保金情况,说明资产减值损失是否已充分、准确计提;
(2)说明对资产减值损失变动的解释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逻辑错误。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实并发表意见。
3、关于向关联方出售资产
2021 年 7 月,你公司将所持子公司四川锡拜工业园区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锡拜”)84%的股权转让给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乐军(后变更为李乐军实际控制的公司)。你公司存在对四川锡拜的其他应收款,你公司、四川锡拜、李乐军签订三方协议,由李乐军代
四川锡拜偿还相关款项。截至报告期末,相关资产出售仍在办理手续中,你公司将四川锡拜相关资产、负债列示在持有代售资产、持有代售负债中。
截至报告期末,你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为 8,892,530.50 元,其中应收四川锡拜 5,783,859.15 元。截至报告期末,你公司预收款项余额为 2,562,625.11 元,全部为预收四川锡拜款项。
请你公司:
(1)结合出售资产的具体进展,说明未能在一年内完成转让的原因及合理性;
(2)说明在未于一年内完成转让的情形下,将四川锡拜相关资产、负债列报为持有代售资产及持有代售负债的合理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3)说明对四川锡拜确认其他应收款及预收款项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协议决定,说明李乐军预计于何时完成四川锡拜对公司相关欠款的偿还。
请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问题进行核实并发表意见。
4、关于技术人员变动
报告期初,你公司共有技术人员 74 人,报告期内减少 25 人,截
至报告期末,共有技术人员 49 人。
请你公司说明技术人员的认定标准、划分依据,并说明报告期内技术人员大幅减少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对公司经营情况造成不利影
响。
请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 9 月 6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
送我部(nianbao@neeq.com.cn),同时抄送监管员和主办券商;如披露内容存在错误,请及时更正。
特此函告。
挂牌公司管理一部
2023 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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