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9-19 16:03:24 股吧网页版
大富装饰2023年年报问询回复(公司回复)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19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对安徽大富装饰股份
有限公司年报问询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挂牌公司管理一部: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4 年 8 月 14 日收到安徽大富装
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富装饰”)转发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挂牌公司管理一部作出的《关于对安徽大富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一部年报问询函[2024]第 408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我所高度重视问询函的相关问题,立即组织相关方进行逐项核查,现就问询函涉及我所所述问题进行回复。具体回复如下:

1、关于审计意见

公司 2021 年年报被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告,2022 年、2023 年年报被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21 年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包括银行账户及主要客商函证受限,无法
确认公司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列报的准确性。预付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无法实施函证程序,也无其他有效替代程序,无法判断预付款项的真实性。应收票据中逾期未兑付的均为商业承兑汇票,余额 49.44 万元,无法就应收票据可收回性及预期信用损失合理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事项公司期末未对往来债权的价值情况做出合理估计和判断、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等资产的减值测试资料,无法实施审计程序,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借款逾期事项公司在财务账面上未计提银行借款逾期产生的罚息等损失,公司提供资料不全面,导致本次审计未能对借款利息及罚息进行准确测算。

2022 年度、2023 年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包括:(1)2022 年对已明确的破
产重整事项进行会计处理,存在或可能存在本期与前期数据不准确的情形,对本期财务报表及上期对应数据的可比性存在或可能存在影响;(2)2022 年、2023
年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分别为 33,285.87 万元、21,790.74 万元,账龄超过 3 年占
比分别为 93.33%、79.83%,回函比例分别为 50.24%、5.51%,计提坏账准备金
额 26,613.91 万元、13,535.70 万元,无法就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及预期信用损失的合理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3)2022 年、2023 年待转销项税费余额分别为 370.47 万元、217.72 万元,无法通过核对纳税申报表核查待转销项税费的现时纳税义务,亦无法实施其他恰当的审计程序来对待转销项税额的期末余额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同时,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显示,重整计划投资人安徽香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环保”)与合肥开新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体应支付的偿债资金(每年1000万元,共计3000万元)未能全额到账,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仍存在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请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结合已采取的审计程序及获取的审计证据等,就无法表示意见中的相关事项是否已消除发表明确意见,2022 年、2023 年出具保留审计意见是否审慎恰当。

回复:

(1)2021 年度大富装饰被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计报告,其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的相关事项如下:

1)函证受限

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针对公司的具体情况,我们设计并执行了函证程序。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大富装饰公司共有 34 个银行账户,银行账户余额共计
75.18 万元,其中:被冻结账户 30 个,银行余额共计 74.58 万元,受新冠疫情影响
2 份银行询证函无法发出,剩余 32 份银行函证函均已发出;截止出报告日,已收到银行询证函5 份,27 份银行询证函尚未收回,未收回函证银行账户余额58.89万元。由于公司未能提供客户、供应商等往来单位确切的函证地址与联系人、部分公司无法盖章等原因,导致往来及收入函证程序无法执行。我们无法实施其他替代审计程序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确认公司财务报表与上述函证相关报表项目列报的准确性。

2)预付款项性质

2021 年度,大富装饰公司预付款项金额 541.59 万元,大富装饰对此款项全
额计提了坏账准备,公司未提供款项支付的合同、审批等资料,也未提供单位的函证地址,我们无法实施函证程序,也无法实施其他有效替代程序,无法判断预
付款项的真实性,以及资金的实际流向和可收回性,进而无法确定大富装饰对此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是否合理。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