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8-31
证券代码:832323 证券简称:聚丰股份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无锡聚丰数控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8 月 3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1 年 8 月 25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姚惠明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无锡聚丰数控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31 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neep.com.cn)的《无锡聚丰数控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
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告编号: 2021-02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6 人回避。
3.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刘敏、陈必海、蔡婧、王玉梅、姚尧、胡爱侠参与本次认购,回避表决。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计划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 具体制定和实施公司本次定向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准备与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文件、材料;
(2) 签署、批准与本次发行股票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协议及合同,并具体负责本次定向发行工作备案及股东、股本结构变更登记工作;
(3) 本次股票发行需向监管部门递交所有材料的准备、报审工作;
(4) 选定中介机构并决定其专业服务费用;
(5) 在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6) 办理与本次股票发行有关的其他一切事项;
(7)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监管部门的要求,调整本次股票发行方案;
(8) 股票发行需要办理的其他事宜;
(9) 根据股票发行备案审查的反馈要求,修改或删除特殊投资条款;
(10) 本授权自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
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票发行认购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授权董事长姚惠明先生代表公司与本次定向发行的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票发行认购协议》(格式、内容及相关条款如本议案附件所示),该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于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取得全国股转公司关于本次定向发行的无异议函后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6 人回避。
3.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刘敏、陈必海、蔡婧、王玉梅、姚尧、胡爱侠参与本次认购,回避表决。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根据本次股票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将在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则及本次股票发行结果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
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修订了前期已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编号:2021-02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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