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3
公告编号:2024-009
证券代码:832323 证券简称:聚丰股份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无锡聚丰数控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无锡聚丰数控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定于 2024 年5 月8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4 月 30 日,有关会议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提案程序
2024 年 4 月 22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单独持有 55.18%股份的股东姚惠明书面提交的
《关于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提案函》,提请在 2024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中增加临时提案。
(二)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修订<公司章程>》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在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议案》后,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www.neeq.com.cn)披露,报告编号:(2024-005)。实施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并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
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公告编号:2024-009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70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918
万元。 万元。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370 万股,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918 万股,均
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一元。 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一元。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是 √否
(三)审查意见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股东姚惠明符合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股东姚惠明提出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
变。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提案函》
无锡聚丰数控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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