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15
公告编号:2024-022
证券代码:832323 证券简称:聚丰股份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无锡聚丰数控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董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4 年8 月 15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姚惠明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0,584,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55.182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陈必海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463,977股,占公司股本的 2.4191%,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刘敏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560,980股,占公司股本的 2.9248%,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蔡婧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429,800股,占公司股本的 2.2409%,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王玉梅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38,000股,占公司股本的 1.2409%,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姚尧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24,000股,占公司股本的 1.1679%,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公告编号:2024-022
提名胡爱侠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4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 0.7299%,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4 年8 月 15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何丽君女士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50,500股,占公司股本的 0.7847%,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职工代表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4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于 2024
年 8 月 15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陈阳福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9 月 2 日起生效。
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73,5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383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选举计华霞女士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9 月 2 日起生效。
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96,6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503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公告编号:2024-022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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