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24
公告编号:2024-013
证券代码:832326 证券简称:华清安泰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华清安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发《华清安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中
介机构意见的声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收购人韩彩云女士与华清安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清安泰”、
“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陈燕民先生于 2015 年 3 月 31 日登记结婚。根据《民法
典》、《公司法》及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相关规则,基于韩彩云女士与陈燕民先生的夫妻关系,为遵循从严把握和审慎认定的精神和原则,补充确认华清安泰实际控制人由陈燕民先生变更为陈燕民、韩彩云夫妇。本次收购系收购人与公司实际控制人登记结婚导致。
公司已于 2024 年 7 月 2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
平台补充披露《华清安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4)、《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清安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报告》、《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华清安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的法律意见》、《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关于华清安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
公司将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对于本次
公告编号:2024-013
补充披露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华清安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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