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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24 16:36:25 股吧网页版
华清安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华清安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的法律意见(补发)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24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

《华清安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法律意见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目录

释义 ...... 3

正 文 ...... 6

一、 收购人的主体资格 ...... 6

二、本次收购的批准及履行的相关程序......11

三、本次收购的收购方式、资金来源及相关协议签署情况...... 12

四、本次收购目的及后续计划......12

五、本次收购对华清安泰的影响......14

六、收购人作出的公开承诺及约束措施...... 17

七、收购人在收购事实发生日前六个月买卖公众公司股票的情况......19

八、收购人及其关联方在收购前二十四个月与公众公司发生交易的情况...... 19

九、本次收购的信息披露...... 20

十、结论意见...... 20

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华清安泰、公众公司、 指 华清安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前名称:华清安泰
公司、被收购人 (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其子公司

收购人 指 韩彩云

原实际控制人 指 本次收购事实发生日前华清安泰实际控制人陈燕民

收购人韩彩云与华清安泰原实际控制人陈燕民于

本次收购 指 2015 年 3 月 31 日登记结婚,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
实际控制人由陈燕民变更为陈燕民、韩彩云

收购事实发生日 指 2015 年 3 月 31 日,收购人韩彩云与原实际控制人陈
燕民登记结婚日

《收购报告书》 指 《华清安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华清元泰 指 北京华清元泰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指 《华清安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三会 指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监督管理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格式标准第 5 号》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要约收购报告书》

本所 指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公司根据全国股转系统要求委托本所针对本次收购
本法律意见 指 补充出具的《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华清安泰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的法律意见》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全国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全国股转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法律意见中,各单项数据之和与加总数不一致系因数据四舍五入所导致。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

《华清安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法律意见

德恒 01F20241089 号
致:华清安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接受贵司委托,就韩彩云收购华清安泰事宜,根据《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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