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24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华清安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之
财务顾问报告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七月
目录
释 义...... 1
第一节 序言...... 1
第二节 财务顾问承诺与声明...... 2
一、财务顾问承诺...... 2
二、财务顾问声明...... 2
第三节 财务顾问意见...... 4
一、收购人编制的收购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4
二、本次收购的目的...... 4
三、 收购人的主体资格、收购实力、管理能力、履约能力及诚信记录 ...... 4
四、 对信息披露义务人进行证券市场规范化运作辅导的情况 ...... 11
五、收购人的股权控制结构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收购人的方式 ...... 12
六、 收购人的收购资金来源及其合法性...... 12
七、收购人履行的授权和批准程序...... 12
八、 收购过渡期内保持公众公司稳定经营作出的安排...... 13
九、收购人提出的后续计划及本次收购对公众公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影响 ...... 13
十、 收购标的权利限制情况及其他安排...... 14 十一、 收购人及其关联方与被收购人之间是否存在业务往来,收购人与被收购人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就其未来任职安排达成某种协议或者默契 ...... 14 十二、公众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未清偿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
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15
十三、 本次收购对公众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16
十四、本次收购是否触发挂牌公司《公司章程》中约定的要约收购条款 ...... 16 十五、相关中介机构与收购人、被收购人及本次收购行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 16
十六、 关于本次收购项目聘请第三方情况的说明...... 16
十七、 其他重要事项...... 17
十八、 财务顾问意见...... 17
释 义
在本财务顾问报告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财务顾问报告 指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清安泰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报告
公众公司、公司、华清安泰、 指 华清安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被收购公司
华清元泰 指 北京华清元泰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子
公司
收购报告书 指 华清安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收购人 指 韩彩云
收购人韩彩云女士与华清安泰实际控制人陈燕
民先生于2015年3月31日登记结婚。两人的股份
本次收购 指 合并计算,构成本次收购。本次收购完成后,公
司实际控制人由陈燕民先生变更为陈燕民、韩彩
云夫妇。
收购事实发生日 指 2015年3月31日
财务顾问、本财务顾问、 指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达证券
收购人法律顾问 指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被收购人法律顾问 指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全国股转公司、股转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全国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民法典》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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