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0-30
证券代码:832326 证券简称:华清安泰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华清安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14 日 9: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2326 华清安泰 2024 年 11 月 5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华清安泰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
公司拟发行数量不超过 20,000,000 股(含 20,000,000 股)的股票,发行
价格为 2.91 元/股,募集资金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8,200,000.00 元(含
58,200,000.00 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华清安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 书》(公告编号:2024-030)。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陈燕民、韩彩云。(二)审议《关于<公司在册股东不享有本次股票定向发行优先认购权>的议案》
本次股票发行公司现有在册股东不做优先认购安排,公司现有股东不享有 本次股票定向发行优先认购权。
(三)审议《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公司拟就本次股票定向发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募集资金专户仅用 于存储、管理公司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募集资金,不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
他用途。公司拟在本次股票定向发行认购结束后,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 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四)审议《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针对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公司与认购对象就本次定向发行相关事宜,签署 附生效条件的《华清安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认购协议》,公司与认购对象 签署的《华清安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认购协议》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股东会批准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生效。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陈燕民、韩彩云。(五)审议《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本次定向发行结束后,需根据实际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中的注册资本 等相关内容进行修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4- 029)。
(六)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事宜>的议案》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包括但不限于 以下事项:
(1)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股票发行的具体方案,制作、修改、签 署与本次股票发行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协议及合同,办理本次股票发行向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报备等事宜;
(2)在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修订、工商 变更登记等事宜;
(3)授权具体人员办理上述事宜;
(4)办理与本次股票定向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5)本次股票发行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授权之日起十二个月。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一)、(五);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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