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01
华清安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挂牌公司名称:华清安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挂牌地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票简称:华清安泰
股票代码:832326
收购人: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 8号院 3 号楼 9层 908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 8 号院 3号楼 9层 908
签署日期:2024 年 11月
声 明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要约收购报告书》《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2 号——权益变动与收购》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编写。
二、按照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在挂牌公司华清安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其他任何方式在挂牌公司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收购不涉及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国有股转让、外商投资等事项,无需取得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
五、本次收购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实施。除收购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其他任何人均未获委托或授权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或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六、收购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声 明......1
释 义......3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5
二、收购人股权控制关系 ......5
三、收购人控股股东的核心企业、核心业务情况......7四、收购人及董监高最近两年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重大民事诉讼和仲裁
情况 ......8
五、收购人主体资格 ......8
六、本次收购方式 ......9
七、本次收购涉及协议的主要内容 ......10
八、本次收购的主要程序 ......23
九、本次收购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 ......23
十、收购人及董监高前六个月买卖公众公司股票情况......24
十一、收购人及关联方、收购人董监高与公众公司发生交易情况......24
十二、收购人财务资料 ......25
十三、收购人本次收购目的 ......25
十四、收购人后续计划 ......26
十五、对公众公司的影响和风险 ......27
十六、收购人公开承诺事项及约束措施......30
十七、收购人就本次收购聘请的专业机构......36
十八、备查文件......36
收购人声明......38
财务顾问声明......39
律师事务所声明......40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本报告书 指 《华清安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华清安泰、挂牌公司 指 华清安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人、京能热力 指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京能集团 指 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收购人控股股东
北京国管 指 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国资委 指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收购
人实际控制人
本次协议转让 指 收购人协议受让陈燕民、刘伟、韩彩云、王吉标
持有的挂牌公司合计 7,000,000股股份的行为
本次表决权委托 指 收购人接受陈燕民、韩彩云持有的挂牌公司合计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