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4
证券代码:832326 证券简称:华清安泰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华清安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1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燕民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7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5,054,97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58%。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发行数量不超过 20,000,000 股(含 20,000,000 股)的股票,发行
价格为 2.91 元/股,募集资金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8,200,000.00 元(含
58,200,000.00 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华清安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 书》(公告编号:2024-030)。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9,005,03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陈燕民、韩彩云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在册股东不享有本次股票定向发行优先认购权>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本次股票发行公司现有在册股东不做优先认购安排,公司现有股东不享有 本次股票定向发行优先认购权。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5,054,97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就本次股票定向发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募集资金专户仅用 于存储、管理公司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募集资金,不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 他用途。公司拟在本次股票定向发行认购结束后,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 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5,054,97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针对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公司与认购对象就本次定向发行相关事宜,签署 附生效条件的《华清安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认购协议》,公司与认购对象 签署的《华清安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认购协议》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股东会批准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9,005,03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陈燕民、韩彩云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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