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0-23
公告编号:2023-026
证券代码:832331 证券简称:高士达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厦门高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已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开时间、方式、召集人及主持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厦门高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无需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10 日 9:00。
公告编号:2023-026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2331 高士达 2023 年 11 月 6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厦门高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相关股东提名,现提名包敏华、薛昌永、黄金洪、胡葵华和陈巧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算。
(二)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厦门高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股东提名,现提名陈华与黎燕旭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当选非职工代表监事与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并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算,任期三年。
公告编号:2023-026
(三)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聘请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负责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业务,聘期一年,并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并签署相关协议。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累积投票议案,议案序号为一、二,分别为董事 5 人、监事 2 人;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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