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05
太原矿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四年八月
目 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3
第三章股份...... 3
第一节股东持股情况...... 3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4
第三节股份转让...... 5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会...... 6
第一节股东...... 7
第二节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9
第三节股东会的召集...... 14
第四节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5
第五节股东会的召开...... 17
第六节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9
第五章董事会...... 23
第一节董事...... 23
第二节董事会...... 26
第六章高级管理人员...... 30
第七章监事会...... 32
第一节监事...... 32
第二节监事会...... 33
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5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35
第二节内部审计...... 37
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7
第九章通知...... 38
第十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9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39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40
第十一章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41
第十二章修改章程...... 44
第十三章附则...... 4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太原矿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等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由太原矿机电气发展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通过太原矿机电气发展有限公司以2014年6月30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依法在山西省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太原矿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唐槐园区唐槐路 93 号。邮政编码:
030032。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700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产生及变更方式按照本章程相关规定执行。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
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
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改善煤矿环境,减轻矿工劳动强度而努力,
为全球客户提供安全智能的辅运设备和优质高效的系统服务。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物联网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服
务、技术转让;计算机系统集成;智慧矿山辅助运输系统装置制造、技术服务、检测检验;基础软件开发;应用软件开发;技术咨询服务;普通机械设备、矿山机械设备、普通电器、矿用电器及润滑液压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成套、调试、维修、运营服务;技术资料翻译及缩微、复制;仪器仪表、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建筑材料、煤炭的销售;货物进出口;自有房屋租赁;设备租赁;物业管理服务;供热供冷服务;代收水电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根据自身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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