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6-07
公告编号:2024-016
证券代码:832354 证券简称:益运股份 主办券商:诚通证券
益阳湘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
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益阳湘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4 年 6 月 7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6 月 7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益阳湘运集团股份有限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公司
郭跃明 董监高 董事长
祝宏武 董监高 总经理
陈智 董监高 董事会秘书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违规
公告编号:2024-016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2023 年益运股份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跃明控制的企业益阳远程公路建设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余额为 3,150 万元,占挂牌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5.49%;益运股份为全资子公司益阳湘运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担保余额为 2,100 万元,占挂牌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33%。2022年,益运股份为桃江县桃花江公共汽车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余额为 373.83万元,占挂牌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69%;益运股份为全资子公司桃江县城乡客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余额为 124.63 万元,占挂牌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56%。上述担保行为发生时,益运股份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益运股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 (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则》)第八十九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构成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违规。时任董事长郭跃明、时任总经理祝宏武、时任董事会秘书陈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我司作出如下决定:
对益运股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时任董事长郭跃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时任总经理祝宏武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时任董事会秘书陈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特此提出警示如下:
你方应当按照《信息披露规则》 、《公司治理规则》等业务规则,规范公司治理、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特此告诫你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
公告编号:2024-016
生。否则,我司将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
对于上述惩戒,我司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整体的正常运营,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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