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9-11
公告编号:2023-021
证券代码:832357 证券简称:益通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益通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山西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益通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等措施的决定》、《关于对翟壮、梁文燕、吴延昭、贺艳丽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3 年 9 月 8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9 月 7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益通天然气股份有限公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司
翟壮 董监高 董事长
梁文燕 董监高 时任董事长
吴延昭 董监高 时任总经理
贺艳丽 董监高 时任董事会秘书
公告编号:2023-021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一、未及时审议并披露关联交易
2022 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侯马益达燃气工程有限公司与山西瑞景养老产业有限公司发生交易 5596275.22 元,主要内容是子公司为山西怡之福老年医养中心项目养老综合楼 B 座、C 座半自理养老楼地暖供热管网的铺设。其中,山西瑞景养老产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父亲控制的企业,属于公司关联方,因此上述交易属于关联交易。公司未在该关联交易发生前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并披
露。直至 2023 年 4 月 18 日,公司董事会才补充审议了上述关联交易,并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披露《关于追认关联交易公告》。
二、未及时审议并披露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公司未及时审议并披露为子公司提供的两项担保,金额合计 3,119.5 万元。
一是 2020 年 5 月 27 日,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邮储
银行)签订担保合同,为全资子公司侯马众合盛天然气有限公司向邮储银行借款
3000 万元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 3 年;二是 2021 年 12 月 8 日,公司与邮储
银行签订担保合同,为控股子公司曲沃县益海燃气有限公司向邮储银行借款119.5 万元提供保证担保,关联董事梁文燕、吴延昭共同担保,担保期限 3 年。
上述两项担保均未在担保发生前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直至 2020 年 8 月 19
日、2022 年 3 月 9 日,公司董事会才分别补充审议通过上述担保,并分别于 2020
年 8 月 19 日、2022 年 3 月 11 日发布公告追认担保。
益通股份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0号)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四条第三款、《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三项、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公告编号:2023-021
董事长翟壮(任期 2022 年)、时任董事长梁文燕(任期 2020 年和 2021 年)、
时任总经理吴延昭、时任董事会秘书贺艳丽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0 号)第二十一条第二款、《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五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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