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7-01
国盛证券
关于江西省一保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及股票转让将被实施风险警示的
风险提示性公告
国盛证券作为江西省一保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日常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公司 2019 年财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0]第 6-00075 号)及《关于对江西省一保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大信备字[2020]第6-00019 号),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马伟伟因向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产生的付款义务而承担 800 万元的最高额连带保证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为马伟伟向江西丰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借款 1000 万元及相关费用承担无限连带担保。因资金问题,马伟伟未能按期履行付款义务,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江西丰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对贵公司及马伟伟提起诉讼,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要求公司在
800 万元范围内对上述债权承担连带责任,江西丰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要求公司就马伟伟未偿还的借款本金 667.7212 万元及利息、滞纳金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诉讼案件尚在审理过程中。公司管理层未就担保事项产生的预计负债予以计提予以确认。因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会计师事务所不能判断公司因担保事项形成的预计负债预计承担的负债金额,无法预计该担保事项给公司持续经营带来的影响程度。
2.与经营相关的不确定性
公司已经连续五年亏损,且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为-7,092,113.29,公司净资产已经为负数。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离职,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职位空缺,董事会人数不足 5 人,监事会人数不足 3 人,董事会及监事会人数未能满足法定的最低人数要求。上述事项连同未决诉讼事项,表明可能存在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不确定性。
二、 风险事项进展情况
根据对公司的日常督导,主办券商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披露了《国盛证券关
于江西省一保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及股票转让将被实施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并将持续关注一保通相关事项进展情况。
三、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4.2.8 条第(一)项的规定:“挂牌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股票转让实行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加注标识并公告:(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一保通股票转让将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实施风险警示。
由于会计师事务所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公司披露的财务报表及附注可能错在错报,无法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
四、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履行对一保通的持续督导义务,督促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主办券商将持续跟进公司上述风险事项并督促公司及时披露。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基于以上事项,请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风险,主办券商提请广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一、《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0]第 6-00075 号);
二、《关于对江西省一保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大信备字[2020]第 6-00019 号)
国盛证券
2020 年 7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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