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8-17
公告编号:2021-026
证券代码:832360 证券简称:智达光电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河北智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1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 2006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公司按新租赁准则要求选择采用“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的方法对租赁进行衔接会计处理。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根据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
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根据新租赁
准则的要求,本公司决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的租赁准则,根据新旧
准则衔接规定,追溯调整期初金额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1-026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1 年 8 月 1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1 年 8 月 17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根据财政部规定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公司按新租赁准则要求选择采用“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的方法对租赁进行衔接会计处理。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河北智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河北智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1-026
河北智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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