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7-19
厦门佳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四年七月
厦门佳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4 年 7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厦门佳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厦门佳创机械有限公司以 2014 年 9
月 30 日为改制基准日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设立方式为发起设立,在福建省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厦门佳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XIAMEN GACHN TECHNOLOGY CO., 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厦门火炬高新区(同翔)产业基地五显路 1010 号办公楼三楼 A 区-
1。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374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长期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
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
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
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
监。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诚信立足,创新致远”的经营理念,为客户提高优质
产品和服务;使公司实现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使全体股东获得合理的回报。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
备安装服务;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包装专用设备制造;包装专用设备销售;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工业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电气安装服务。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
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金额为人民币 1 元。
第十六条 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并依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登记存
管。公司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七条 公司发起人(姓名或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万股) (%)
1 岱朝晖 345 非货币 28.75
(净资产)
2 陈建杰 117 非货币 9.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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