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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2-01 17:25:24 股吧网页版
西藏能源:公司章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2-01

西藏金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3 年 2 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三节 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及利润分配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西藏金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由原西藏金凯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通过原西藏金凯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的方式发起设立。

第三条公司注册名称:西藏金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公司住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 A 区苏州路金凯新能源大厦。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1,617 万元。

第六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公司的经营宗旨:立足西藏,服务人类。

第十二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新能源设备、不间断电流、机械产品的销售与服务;太阳能照明安装、太阳能系统应用设备、太阳能光伏独立及并网电站、太阳能路灯及城市照明系统、太阳能光热系统风能及风光互补电站、生物能源、工程项目服务和新能源产品技术研发及应用推广;智能电网研发及应用;对新能源业的投资及投资咨询服务;输配电设备的研发及应用;进出口贸易。光伏逆变一体机的研发,房屋租赁;高原型逆变器的研发、生产、销售;光伏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四条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五条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六条 公司发起人在公司设立时均以其所持有的原西藏金凯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股权所对应的净资产折股认购公司股份,注册资本在公司设立时全部缴足。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占总股本的比例、出资时间和出资方式如下:

发起人姓名 证件号码 出资时间 出资 持股数(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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