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3-22
公告编号:2024-004
证券代码:832372 证券简称:西藏能源 主办券商:金元证券
西藏金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新增承诺事项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西藏金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新增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二、本次更正涉及的内容
1、更正前:
二、(三)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为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且未参加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股东大会但未对终止挂牌事项投同意票的股东。
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在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出席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虽出席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但未对公司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议案投赞成票的股东(已出具《关于同意西藏金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确认函》或以其他方式同意终止挂牌的股东除外);
(3)在接受股票回购申请的有效期限内,向公司亲自送达、邮寄送达书面通知,要求回购其所持公司股票的股东;
(4)未发生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股东;
(5)不存在因公司股票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事宜与公司、股东发生诉
公告编号:2024-004
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未终结的股东;
(6)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7)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或其知悉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以二者熟早为准)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持牌事项暂停转让期问,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异议股东,可以要求回购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更正后:
二、(三)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为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且未参加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股东大会但未对终止挂牌事项投同意票的股东。
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在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出席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虽出席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但未对公司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议案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接受股票回购申请的有效期限内,向公司亲自送达、邮寄送达书面通知,要求回购其所持公司股票的股东;
(4)未发生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股东;
(5)不存在因公司股票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事宜与公司、股东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未终结的股东;
(6)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7)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或其知悉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以二者熟早为准)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持牌事项暂停转让期问,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异议股东,可以要求回购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更正前:
二、(五)回购价格
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将对满足条件的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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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回购价格以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依据(即以 2022 年年报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0.78 元/股为依据),具体回购价格及回购方式由双方协商并签署协议确定。
更正后:
二、(五)回购价格
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将对满足条件的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回购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022 年年报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0.78 元/股),具体回购价格及回购方式由双方协商并签署协议确定。
三、其他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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