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29
光大证券
关于河南鑫融基金控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光大证券作为河南鑫融基金控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履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行信息披露义务
1 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存在被终止挂牌风 是
险
(二) 风险事项情况
鑫融基原定于2021年4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由于该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较晚,截至目前年报审计工作尚未完
成,公司预计不能在 2021 年 4 月 30 日前(含)披露《2020 年年度报告》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和《关于做好挂牌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股转系统办发[2020]152 号)等相关
规定,若公司未能在 2021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于 2021 年
5 月第一个交易日被停牌。若公司无正当理由未能在上述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将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给予公开谴责的纪律处
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若公司未能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披
露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就《2020 年年度报告》编制与披露的相关要求对鑫融基做出提示,督促鑫融基披露《2020 年年度报告》。主办券商提醒投资者,若鑫融基未能在
2021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年度报告,鑫融基股票将于 2021 年 5 月第一个交易日
被停牌,鑫融基及相关责任人员存在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的风险。若鑫融基未能在 2021 年6 月 30 日前披露年度报告,鑫融基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光大证券
2021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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