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8-23
公告编号:2021-017
证券代码:832379 证券简称:鑫融基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河南鑫融基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纪律处分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纪律处分决定书
收到日期:2021 年 8 月 20 日
生效日期:2021 年 8 月 20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河南鑫融基金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融基”或公司)。
年永安,公司时任董事长。
李飞飞,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公司未按期披露 2020 年度报告及 2021 年度第一季度报告违反《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披规则”)第十三条的规定。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1-017
(一)涉嫌违规事实:
截止 2021 年 4 月 30 日,公司未披露 2020 年度报告及 2021 年度第一季度报
告。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全国中小企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6.1 条、第 6.2 条、第 6.3 条、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三十六的规定:
给予鑫融基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给予时任董事长年永安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对时任董事会秘书李飞飞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决定对公司当前生产经营暂无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决定对公司外部融资环境有一定的影响,但因未涉及财务罚款,暂时未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直接的不利影响。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及向相关责任主体将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信披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完善公司信息披露流程和人员配置,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21-017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纪律处分决定书(【2021】23 号)
河南鑫融基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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