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1-11
公告编号:2021-002
证券代码:832379 证券简称:鑫融基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河南鑫融基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河南鑫融基金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1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
公司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充分保护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拟定了关于申请公司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的权益保护措施。公司控股股东洛阳金鑫集团有限公司针对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事项有异议的股东(包括未参加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该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做出承诺,承诺由其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具体如下:
(一)、回购申请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在审议本次终止挂牌议案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以任何形式参加公司终止挂牌股东大会或已参加公司终止挂牌股东大会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事项期限内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公告编号:2021-002
(5)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况。
(6)不存在因公司股票终止挂牌或本次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的股东。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异议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审议本次终止挂牌议案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所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为保护公司异议股东的权益,公司控股股东或其指定第三方将与异议股东进一步洽谈,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回购价格原则上不低于公司审议终止挂牌事项之董事会召开日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具体价格及回购方式、回购主体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三)、回购申请有效期和申请方式
1、自公司本次终止挂牌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公告之日起,至公司终止挂牌后 1 个月内,为本次申请回购股份的有效期。在上述回购申请有效期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2、书面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经股东盖章/签字的异议股东回购申请书原件;
(2)异议股东取得所持股份的所有交易流水单(加盖证券营业部公章)或投资款银行流水单(加盖银行公章的);
(3)异议股东的身份证明文件(自然人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本人签字,法人、其他组织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证券账户号码、异议股东有效的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异议股东需在申请回购的有效期内将书面申请材料以亲自送达或快递寄送方式交付至公司(快递寄送方式以签收时间为准)。
(四)、在上述回购申请有效期内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异议股东,拟由公司控股股东或其指定的第三方自公司终止挂牌后 36 个月内完成股份回购,具体回购方式和时间以协商确定为准。
(五)、争议调解机制
凡因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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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三、特别提示和联系方式
由于本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公司董事会郑重提示:公司股东如有异议,请尽快与公司联系相关事宜。
以下为公司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9-69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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