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9-07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鲁冀管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公告
银河证券作为鲁冀管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履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行信息披露义务
1 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作出维持终止挂牌决定 否
(二) 风险事项情况
鲁冀管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鲁冀”或“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6 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维持对鲁冀管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股票终止挂牌的决定》(〔2021〕5 号),决定内容如下:
“申请人:鲁冀管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鲁冀”)
申请人不服《关于终止鲁冀管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决定的公告》(股转系统公告〔2021〕814 号),向我司申请复核。该决定认定,ST 鲁冀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披露 2019 年年报,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我司于
2021 年 7 月 2 日对 ST 鲁冀作出终止其股票挂牌的决定。
申请人对上述决定存有异议并申请复核,复核主要理由为:因受疫情影响,公司决定延迟复工复产时间,因主观上对延期披露年报政策不够熟悉导致 4 月
30 日之前未能披露年报,后又因疫情加重也未能在 6 月 30 日前披露年报。上述
情形主要因受疫情影响,属于不可抗力,因此提起复核。
针对申请人的复核申请,我司依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
则》的相关规定,召开复核会议并进行审议。
复核会议认为:申请人 ST 鲁冀提出的复核申请理由不成立,理由是:ST 鲁
冀未能按时披露年报,且没有申请延期披露并提交相关文件,不构成信息披露免责的正当理由。
综上,我司作出如下决定:
决定维持原股转系统公告〔2021〕814 号对鲁冀管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股票挂牌的决定。
全国股转公司
2021 年 8 月 31 日”
二、 对公司的影响
ST 鲁冀于 2021 年 7 月 9 日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鲁冀管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21〕814 号),公司对该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并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全国股转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予以受理。2021 年 9 月 6 日,ST 鲁冀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维
持对鲁冀管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股票终止挂牌的决定》(〔2021〕5 号)。
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维持终止挂牌决定的,公司股票自作出维持终止挂牌决定后的第六个交易日起复牌,并于第十六个交易日终止挂牌。股票恢复交易期间,挂牌公司应当于每个交易日开盘
前披露一次股票将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公告”。故 ST 鲁冀股票自 2021 年 9 月
8 日起复牌,并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全国股转公司对
ST 鲁冀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鲁冀”,证券代码不变,交易方式为集合竞价交易。
根据《关于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制度的指导意见》、《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规定,如股票终止挂牌时 ST 鲁冀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应当进入全国股转公司设立的专区转让,并履行非上市公众公司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义务。
三、 主办券商提示
在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维持对鲁冀管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股票终止挂牌的决定》(〔2021〕5 号)后,主办券商第一时间通知 ST 鲁冀及其相关人员,但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时,主办券商未收到 ST 鲁冀及其相关人员任何回应,ST 鲁冀亦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因此,主办券商发布本风险提示公告。
恢复交易期间,ST 鲁冀应当做好与股东的解释沟通工作,妥善解决投资者诉求,保障股东依法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等知情权。ST 鲁冀股票终止挂牌后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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