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4-26 18:28:25 股吧网页版
大通物流: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4-26


证券代码:832383 证券简称:大通物流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湖北大通互联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董事会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需要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召开的方式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20 日 09:0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2383 大通物流 2022 年 5 月 16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湖北众勤律师事务所周少英律师、李珍律师(如有)。
(七) 会议地点

公司七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1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予以汇报。
(二)审议《关于公司<2021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1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予以汇报。
(三)审议《关于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
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湖北大通互联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15)、《湖北大通互联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16)。
(四)审议《关于公司<2021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1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予以汇报。
(五)审议《关于公司<2022 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2 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予以汇报。
(六)审议《关于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
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七)审议《关于公司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审计的连续性,同意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 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 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股东账户卡;4.由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 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5.办理登记手续,……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