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9-27
公告编号:2023-025
证券代码:832383 证券简称:大通物流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湖北大通互联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3 年 4 月 6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3 年 4 月 4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5 日收到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法院(2023)鄂
0704 民初 2131 号民事判决书。
二、 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 当事人基本信息:
1、原告
姓名或名称:湖北大通互联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鹏
公告编号:2023-025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董事长
2、被告
姓名或名称:王国清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3、被告
姓名或名称:程国旗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4、被告
姓名或名称:湖北国恒工贸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王爱英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5、被告
姓名或名称:湖北重型恒国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国清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我公司系湖北重型恒国置业有限公司的参股公司
6、第三人(如适用)
姓名或名称:鄂州市通盛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雍涛(如适用)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关联公司
(二) 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纠纷起因及基本案件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6 日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布的《湖北大通互联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公告编号:2023-025
(三) 诉讼请求和理由:
1、判决确认湖北重型恒国置业有限公司的 44%股权属于被告一和被告二;
2、判决被告一及被告二向原告支付股权对价 1.6 亿元人民币;
3、判决被告一和被告二向原告支付迟延付款期间的利息;
4、判决被告三对被告一、被告二上述的给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5、判决被告四对被告一、被告二上述的给予义务承担担保责任;
6、由三被告共同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保险费。三、 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5 日收到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法院(2023)鄂
0704 民初 2131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
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由原告负担。四、 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 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是公司依法维权,对公司生产经营暂未产生不利影响。(二) 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是公司依法维权,对公司生产经营暂未产生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23-025
(三) 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 备查文件目录
(一)《民事起诉状》
(二)《受理案件通知书(2023)鄂 0704 民初 2131 号》
(三)民事判决书(2023)鄂 0704 民初 2131 号
湖北大通互联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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