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13
深圳市凯瑞德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公
司
章
程
深圳市凯瑞德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四月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3
第三章 股 份...... 4
第一节 股份发行......4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5
第三节 股份转让......6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6
第一节 股 东......6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9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11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2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3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6
第五章 董事会...... 20
第一节 董 事...... 20
第二节 董事会...... 23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7
第七章 监事会...... 28
第一节 监事...... 28
第二节 监事会...... 29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1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31
第二节 内部审计......32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3
第九章 通知...... 33
第十章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34
第一节 信息披露......34
第二节 投资者关系管理 ...... 35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35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36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36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38
第十三章 附则...... 3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深圳市凯瑞德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于 2014 年 11 月由凯瑞德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
原凯瑞德电子(深圳)有限公司的权利义务由公司依法承继;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深圳市凯瑞德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Grand ElectronicsCo.,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石观工业区石场路星越大厦 420
邮政编码:518109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55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相关争议提交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创新发展,永续经营。
第十一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消费类电子产品、美容器械、通讯终端设备、光阻剂、光电子元件及其配件的研发、销售;国内贸易、经营电子商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日用 百货、玩具、办公用品、机械设备的销售;技术咨询与服务、信息技术服务; 经济贸易咨询;教育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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