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18
证券代码:832394 证券简称:佳龙科技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漳州佳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 月 1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 月 12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蔡松华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以下简称“兴
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4,500.00 万元人民币,融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连连贷等;融资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经营周转、归还原贷款等。该综合授信额度担保方式为:(1)以公司名下位于漳州市金峰开发区北斗工业园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2)以公司名下部分发明专利提供质押担保;(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松华、陈伟夫妇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信期限为一年。以上授信以该银行最终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期限、利率为准,若兴业银行未对存量贷款配套“连连贷”业务,本公司将另行筹集资金归还到期债务。
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签署上述融资最高本金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具体融资的笔数、金额、期限、利率、费用等内容依公司与兴业银行签订的有关合同(或协议)确定,本公司均予以承认。
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直接办理以全额保证金、国家债券、存单、保单、兴业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受益权、具有储金性质或分红性质的保单单独或一并质押担保本公司在兴业银行办理的信用业务以及兴业银行认为无须提供担保的票据贴现、出(进)口押汇等信用业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一百零五条规定,挂牌公司与关联方进行下列交易时,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五)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因此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龙文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龙文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申请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壹仟万元的授信,融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产品、保函、保理等。授信期限壹年。该授信额度担保方式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松华、陈伟夫妇无偿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融资的笔数、金额、利率等内容依公司与中国银行签订的有关合同(或协议)确定,本公司均予以承认。
本决议符合本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不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如果本决议有虚假或隐瞒,或为无效决议,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一百零五条规定,挂牌公司与关联方进行下列交易时,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五)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因此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龙文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龙文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申请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壹仟万元的授信,融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产品、保函、保理等。授信期限壹年。该授信额度担保方式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松华、陈伟夫妇无偿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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