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0-28 16:38:42 股吧网页版
恒神股份:关于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28


公告编号:2024-077

证券代码:832397 证券简称:恒神股份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江苏恒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江苏恒神股份有限公司定于 2024 年 11 月 4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10 月 28 日,有关会议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6 日在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4-075。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提案程序

2024 年 10 月 24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单独持有 3.03%股份的股东镇江市罗雀商业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雀商业”)书面提交的《江苏恒神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提请在 2024 年 11 月 4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中增加临时提案。
(二)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1、《关于补选吴纲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

鉴于原独立董事邬成忠先生已于 2024 年 10 月 9 日向公司董事会递交《辞职报告》,
辞去所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其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原董事邬成忠先生辞去董事职务后,将导致公司董事

公告编号:2024-077

会成员构成不满足“至少有 1 名会计专业人士”的要求。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罗雀商业提名吴纲先生为公司新任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吴纲先生的简历如下:

吴纲,男,1977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财经大学会计
学院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1999 年 4 月至 2004 年 5 月就职于金东纸业
(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会计课课长;2004 年 6 月至 2005 年 10 月就职于金海纸制
品(昆山)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05 年 11 月至 2014 年 12 月就职于金东纸业(江苏)
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会计处处长;2015 年 1 月至 2016 年 11 月就职于金光纸业(中国)
投资有限公司,任内贸会计总监兼华东区会计总监。2016 年 11 月至 2023 年 4 月就职
于江苏恒神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副总经济师等职务。2023 年 5 月至今就职于江苏新越高新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2、《关于调整公司全体董事、监事薪资发放体系,实现与公司经营同甘共苦、风雨同舟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

公司 2023 年年度、2024 年半年度扣非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滑,为稳定公司股东对
公司发展的信心,将管理层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相结合,股东罗雀商业建议调整公司全体董事、监事的薪资发放体系,具体调整方案如下:

(1)以年度统计,公司扣非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事务所审计数据为准,下同)实现由负数转为正数之前,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不从公司领取任何形式的薪资报酬、补贴(与公司具有劳动关系的董事、监事,其薪资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发放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部分除外);

(2)以年度统计,公司扣非净利润为负数的经营年度,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董事、监事仅计提基本年薪,考评年薪为零;并且上述董事、监事的基本年薪暂缓发放(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发放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部分除外),独立董事津贴暂缓发放;

(3)以年度统计,公司扣非净利润由负数转为正数的经营年度,公司再向上述董事、监事发放扣非净利润为负数的经营年度的基本年薪以及独立董事的津贴。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