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1-11
关于山东索力得焊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六期)
山东索力得焊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山东索力得焊材股份有限公司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承担本期辅导工作的保荐机构为民生证券。
辅导小组由杨桂清、孙振、任耀宗、柳佳林共 4 人组成,其中杨桂清担任辅导小组组长。上述人员均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从事辅导工作的能力和资格。
本期内辅导机构未发生变化,原辅导人员田凯离职,原辅导人员王森田因岗位变动离开辅导小组。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期间为 2022 年 10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民生证券按照辅导计划,联合其他中介机构共同实施具体的辅导方案,督促辅导对象规范运作。
在本期辅导过程中,辅导小组以现场和远程授课、日常沟通交流、中介协调会、专业咨询、电话答疑等方式进行辅导。
民生证券的辅导人员通过仔细查阅、研究、分析公司提供的书面资料,以及实地调查、访谈和发放资料清单的方式进行专题调查来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就存在的问题提出专业意见,在对整改的原则、方式、内容进行专题研究后,与辅导对象讨论协商确定整改方案;并根据确定的整改方案督促辅导对象进行整改,
持续监察整改实施情况。
在本期辅导过程中,辅导小组采取了灵活的辅导方式和手段,提高了辅导效率,并结合辅导对象的实际情况进行了有针对性的重点辅导。辅导对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辅导对象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全部参加辅导培训,积极配合辅导人员的授课,对辅导对象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辅导协议履行及辅导计划的执行情况良好,辅导项目组人员勤勉尽职,使本期辅导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达到了预期的目标。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以及辅导对象与民生证券签署的《辅导协议》,本期辅导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关于内部制度建设的规定;
2、《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主要内容;
3、《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对建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在本辅导期内,辅导对象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均积极配合辅导小组的工作,勤勉尽责地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1、辅导对象报告期内存在大额对外担保情形
民生证券对辅导对象进行现场尽职调查发现,辅导对象报告期内存在大额对外担保,且存在部分被担保方无法偿还到期债务而发生代偿支出的情况,截至2020 年末辅导对象的对外担保已全部解除。
2、辅导对象报告期内存在个人卡收付资金情形
民生证券对辅导对象进行现场尽职调查发现,辅导对象报告期内存在使用员工个人银行卡收付资金的情形,截至 2020 年末辅导对象已停止个人卡收付资金的行为,并已完成个人银行卡的注销。
3、辅导对象对募集资金投向不明确
民生证券对辅导对象进行现场尽职调查发现,辅导对象对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缺乏一定认识,民生证券与辅导对象进行了充分沟通,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及中国证监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要求,充分考虑了辅导对象实际生产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制订了符合辅导对象实际发展需要的、合理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经过民生证券的持续跟踪和督导,目前辅导对象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均保持了独立性,能够按照上市公司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切实可行的内部管理制度。截至本辅导期末辅导对象尚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1、辅导对象前身肥城高余焊接材料公司的改制分流的总体方案未经山东省相关部门批复,同时改制时的评估报告未报送山东省财政厅确认。辅导对象需与山东省人民政府沟通出具确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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