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6-04 16:50:13 股吧网页版
宁波公运:关于签订《非住宅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04


公告编号:2024-021

证券代码:832399 证券简称:宁波公运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宁波公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非住宅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征收补偿的基本情况

根据《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关于泽民站(收储地块)项目房屋征收的决定》,宁波公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位于宁波市海曙区望春路 44号的 10,430.70 平方米土地和 5,153.85 平方米房屋被列入泽民站收储地块项目征收范围。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与宁波市海曙区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宁波市海
曙区望春街道房屋征收(拆迁)办公室签订了《非住宅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编号:海政发 202415-1009)(以下简称:补偿协议)。根据评估金额,上述土地和房屋的征收补偿款、签约搬迁奖励费等合计为 114,938,858.00 元(人民币,下同)。

根据补偿协议约定,在该协议生效之日起 15 日内,向公司支付征收补偿款53,000,000.00 元,在公司腾空房屋并经宁波市海曙区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或宁波市海曙区望春街道房屋征收(拆迁)办公室验收确认后 15 日内支付剩余补偿款及签约搬迁奖励费等。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被征收房地产原用途主要为宁波外事旅游汽车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场地,此次经营场地被征收后,该公司将搬迁至其他场地继续经营,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公告编号:2024-021

三、备查文件

(一)宁波公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市海曙区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宁波市海曙区望春街道房屋征收(拆迁)办公室签订的《非住宅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编号:海政发 202415-1009)复印件。

宁波公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4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