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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6-01 18:55:29 股吧网页版
兴邦光电:关于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对主办券商与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函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6-01


公告编号:2021-011

证券代码:832404 证券简称:兴邦光电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江西兴邦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

对浙商证券与兴邦光电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江西兴邦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
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出具的《关于对浙商证券和兴邦光电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业务指南》等相关规定,全国股转系统对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与江西兴邦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浙商证券与江西兴邦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持续督
导协议自 2021 年 5 月 31 日起解除。主办券商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间未勤勉
尽责的,相应的责任不因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而免除。
二、 公司因无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存在被强制终止挂牌的风险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挂牌公司无其他主

公告编号:2021-011

办券商承接其持续督导工作的,全国股转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终止其股票挂牌。”

截至目前,公司暂未联系到其他主办券商承接持续督导工作。后续若有进展,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无主办券商持续督导期间至股票终止挂牌前,仍由浙商证券负责公司的信息披露、日常业务办理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准确评估投资价值,注意投资风险。

江西兴邦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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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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