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6-29
2020-032
证券代码:832404 证券简称:兴邦光电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江西兴邦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被出具限制消费令的补发声
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0 年 05 月 20 日立案执行申请人余姚市舜吉塑化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单位企业
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单位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条的规定,对你单位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你单位及你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孙邦祥不得实施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案号:(2020)浙 0281 执 1545 号)。
因公司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失误,未能按期及时的履行披露义务。现补发公告,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被出具限制消费令的公告
(补发)》(公告编号:2020-030)。
今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加强对《公司法》 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颁发的相关制度、细则的学习, 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杜绝类似错误再次发生,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及时性。 感谢广大投资者一直以来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公司董事会再次对此事项向广大投资者诚挚致歉,由此带来的不
2020-032
便敬请谅解。公司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内控工作的管理,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
特此公告
江西兴邦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2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