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8-31
证券代码:832404 证券简称:兴邦光电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江西兴邦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更正概况
江西兴邦光电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指定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披露了《2019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021)。
因工作人员疏忽,遗漏披露《2019 年年度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中审计报告正文,现补充披露审计报告正文内容。
二、更正内容
江西兴邦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保留意见
我们审计了江西兴邦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邦光电公司)财务报
表,包括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19 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外,
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兴
邦光电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9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
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兴邦光电公司在建工程二号厂房及二、三号宿舍楼 2019 年年初账面价值
4,246,951.86 元, 2019 年年末账面价值 4,246,951.86 元。公司未能提供在上
述建工程预算及相关合同等资料,我们无法实施函证及其他替代审计程序,以
确认建工程 2019 年年初及 2019 年年末账面价值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兴邦光电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中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
6,850,335.10 元,占资产总额的 5.23%,账面余额 7,696,623.90 元中应收曹志洪与叶玉堂个人借款分别 2,000,000.00 元和 2,037,696.20 元,应收公司员工
兰远建备用金 1,222,708.74 元,我们无法实施函证及其他替代审计程序,以确认以上其他应收款余额的真实性和可收回性以及该等债权是否构成关联方占用
资金。
2、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 所述,兴邦光电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财务报表累
计亏损 28,447,363.08 元;2019 年度亏损 5,210,921.56 元,2018 年度亏损
23,394,749.23 元 ;流动负债大于流动资产;本期与多家供应商存在诉讼纠纷,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所述,兴邦光电公司与多家供应商达成民
事调解书,但都未能按照调解书约定还清所欠货款;公司 2019 年度由于公司资
金紧张,未能给员工足额计提并交纳公积金和社保。截至 2020 年 6 月 25 日,
公司处于失信被执行状态。这些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兴邦光电公司持续经
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财务报表对这一事项并未作出充分披露。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
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兴邦光电公司,并履行
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其他信息
兴邦光电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兴邦光电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
如下所述,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可能存在重大错报。
如上述“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我们无法就兴邦光电公司 2019
年年初及年末在建工程账面价值以及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价
值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确定与这些事项相关的其他信息是否存在重大错报。
四、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兴邦光电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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