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06
大连圣锋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二〇二二年四月〇六日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2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第三章 股份...... 3
第一节 股票发行 ...... 3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4
第三节 股票转让 ...... 5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6
第一节 股东 ...... 6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9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1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2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3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15
第五章 董事及董事会...... 19
第一节 董事 ...... 19
第二节 董事会 ...... 21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4
第七章 监事及监事会...... 26
第一节 监事 ...... 26
第二节 监事会 ...... 26
第八章 投资者关系...... 28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28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28
第二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30
第十章 信息披露...... 30
第十一章 通知...... 31
第十二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1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31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32
第十三章 修改章程...... 34
第十四章 附则...... 3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大连圣锋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大连圣锋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星工业园 7 栋-2 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 2160 万元
第四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第八条 公司实施对外投资,对外担保行为的,应严格遵守本章程和公司已制订的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
第九条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交易行为时,应严格按照本章程及公司已制订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
第十条 本章程中的条款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强行性规定的,以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公司法》及本章程的
有关规定勤勉尽职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资金和财产安全。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在国家政策、法规的指导下,依靠科技进步,自主创新,为客户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为股东创造效益,为员工创造事业平台,为社会创造价值。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5G通信技术服务,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新材料技术研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海绵制品制造……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