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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4-20 20:01:08 股吧网页版
华美精陶: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4-20


证券代码:832416 证券简称:华美精陶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潍坊华美精细技术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第三章第二节第二十条(三)将 第一条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
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股权激励。

第二条第三章第二节第二十一条公司 第二条第三章第二节第二十一条公司
因本章程第二十条第(一)项至第(三)项 因本章程第二十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 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 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 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 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二十条第(三)项规定收购 公司依照第二十条第(三)项规定收购
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 总额的 10%;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一年内转 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三年内
让给职工。 转让给职工或者注销。

第三章第三节第二十五条 最后增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
公司股票:

(一)公司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
原因推迟年度报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
前 30 日起算,直至公告日日终;

(二)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
内;

(三)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他证券品种交
易价格、投资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重
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
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四)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
他期间。

第四章第一节 增加第二十七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
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东身份的
行为时,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集人确定股
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结束后登记在册的股
东为享有相关权益的股东。”

第四章第一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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