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03
公告编号:2023-021
证券代码:832418 证券简称:天物股份 主办券商:申港证券
天物科技无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8 月 18 日上午 10 时。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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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2418 天物股份 2023 年 8 月 15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与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书的议案》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及慎重考虑,经与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就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书》及其他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双方拟就 此事项签署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书。
(二)审议《关于公司与华龙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书的议案》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及慎重考虑,公司就持续督导相关事宜与华龙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达成一致,双方拟签署《持续督导协议书》,自上述协议生效之日起,华龙证券承接公司主办券商工作,并对公司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三)审议《关于公司与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说明报告的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业务指南》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天物科技无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四)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更换相关事宜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更换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更换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相关文件及其他变更主办券商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本项授权的决议之日起至更换主办券商相关事宜办理完毕之日止。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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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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